1.施工放线的方法与步骤
一、建筑物定位
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后的第一次放线,建筑物定位参加的人员是:城市规划部门(下属的测量队)及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专业的),根据建筑规划定位图进行定位,最后在施工现场形成(至少)4个定位桩。放线工具为“全站仪”或“比较高级的经纬仪”。
二、土方开挖阶段放线
土方开挖阶段放线,一般分龙门板定位尺量放线和仪器测量放线。
前者根据图纸已知的控制点或现场确定的控制点,在要放线的建筑物基础外四周一定距离打桩、架设龙门板,在龙门板上用施工线拉一个大至的直角线,然后用勾股定理采用钢尺合尺,尺寸要大一点,一般6、8、10m。
三、基础施工放线
建筑物定位桩设定后,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测量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及监理共同对基础工程进行放线及测量复核(监理人员主要是旁站监督、验证)。
最后放出所有建筑物轴线的定位桩(根据建筑物大小也可轴线间隔放线),所有轴线定位桩是根据规划部门的定位桩(至少4个)及建筑物底层施工平面图进行放线的。放线工具为“经纬仪”。
四、主体施工放线
基础工程施工出正负零后,紧接着就是主体一层、二层·····直至主体封顶的施工及放线工作,放线工具:经纬仪、线坠子、线绳、墨斗、钢卷尺等。
根据轴线定位桩及外引的轴线基准线进行施工放线。用经纬仪将轴线打到建筑物上,在建筑物的施工层面上弹出轴线,再根据轴线放出柱子、墙体等边线等,每层如此,直至主体封顶。
六、细部测量
梁柱边线、控制线的测量:每楼层施工前,测量工程师将控制线、主要轴线施测完成后,施工员着手依据控制线、轴线对梁柱边线、墙柱控制线进行引测。
所有墙柱放出边线和距边线200宽的控制线,墙柱边线作为焊接导墙筋的依据,控制线作为校核模板、验收模板的依据。
七、沉降观测
设置沉降观测点的数目和具体位置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确定,在图纸会审阶段,施工单位、监理与设计院进行协商初步确定沉降点设置方案;待基础施工完成后,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一步细化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位置。
扩展资料:
放线沉降点的埋设方式:
先将带锚固脚的钢板埋入设计观测点柱身上,并按初步设定高程埋设,待模板拆除后,精确找出高程、焊上带观测点的角钢。
沉降点的测量,测量工具:
本工程沉降测量由测量工程师负责;沉降观测采用S1水准仪和毫米分划水准尺进行测量。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施工放线
2.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申请人家庭人口,现有住房情况。
1、农村宅基地办证程序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3.造房申请书如何写
乡(镇) 村
申请人 性 别 出生年月 婚否
现 有 家 庭 人 口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婚否 是否农业 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间数 拟选地点
(村内外) 旧宅基地 新划
宅基地
申请面积
(平方米) 东西长 米 耕地 平方米
折合 平方米 其中:
南北宽 米 非耕地 平方米
四 至
签 字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平 面 图 比例尺:1:500 村 民 代 表 意 见 年 月 日
村 委 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 镇 政 府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 土 局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局 长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县政府
批示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沧政农宅字[200 ] 号
农 村 建 房 宅 基 地
申
请
书
沧县人民政府制
说 明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申 请
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 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面积 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 持证人(现居住者) 审批文(证)号 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第二处
村民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务公开证明
我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面积总计 平方米,现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 年 月 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书记 (签字)
村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小组长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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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一、农民宅基地申请条件: 1、一户一宅; 2、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必须为本集体所有土地; 4、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没有出卖、出租住房行为。 二、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 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 3、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农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所必须做到“三到现场”即,接受申请后,要实地进行踏勘调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依法批准后,到实地丈量放线;宅基地建成后,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具体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新房子建设申请书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同意其建房的申请向当地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镇乡接待站申请选址,镇乡接待站会同村、社、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部门现场选址定点。
二、建房户将选用的通用设计图或正规设计图和与有证个体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镇乡接待站审查,填报三台县农房建设申请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中心所审查同意后,报县建设局审批。经审核同意,出具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
三、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四、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村镇中心所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应对农房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房户及个体建筑工匠有配合及接受检查的义务。
**规划局:我拟建一家庭住房**m2,在**地方,已经**批示,同意施工,年前完成基础部分。该项工程现已将图形设计好。(附地形图二张),请审查,并请批示红线图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