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码,其中有组织机构代码(第9-17位)和税务登记证号码(第3-17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扩展资料:
基本情况: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这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尽管中央多次强调加快改革进程,但由于具体工作涉及工商、质监、税务等多个部门,也被称为改革的“硬骨头”。如何破解部门利益阻挠,啃下这根硬骨头呢?总理在会上指出,社会信用代码的科学性要反复论证,而改革推进的力度和速度都不能放松。由于改革已入深水区,触动部门利益将不可避免。但这不应成为改革的“拦路虎”,更不能变成改革不了的“孤岛”。
代码介绍:标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
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构成特点:
一是嵌入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主体标识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确保社会信用代码不会重码。换言之,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完美“遗传”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在组织机构代码前增加行政区划代码,这个组合不难发现就是税务登记证号码。这样就提高了统一社会代码的兼容性,在过渡期内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这种嵌套规则更加便利地升级到新的信用代码系统。
三是预留前两位给登记机关和机构类别,这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应用中更加清晰高效,第一位便于登记机关管理,可以作为检索条目,第二位可以准确给组织机构归类,方便细化分管。
四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标识码天生具有的大容量。通过数字字母组合,加上指数级增长,可以确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需升位就可容纳大量组织机构。
五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为18位,和身份证的位数相同,这一巧妙设计在未来“两码管两人”的应用中可以实现登记、检索、填表等统一。
六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嵌的主体标识码具有校验位,同时自身第十八位也是校验位,与身份证号相比是双校验,确保了号码准确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就是“三证合一”后的一组18位代码,即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代码构成: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拓展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据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前,我国原有的机构代码不统一,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畅。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就是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码,其中有组织机构代码(第9-17位)和税务登记证号码(第3-17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理解为是企业唯一的身份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这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 以前我国各部门机构代码不统一,导致管理等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
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有的部门如工商、民政、机构编制部门等,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赋码;有的部门如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再次赋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
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所以为了提高效率,方便社会大众,就统一了一个社会信用代码。
扩展资料: 统一代码的主要特性。 1.唯一性。
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
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
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2.兼容性。
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
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3.稳定性。
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4.全覆盖。 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参考资料:**-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
5.请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后面有“(1
1-1表示是一个副本,后面的1指的是副本的总个数,前面的1指的是副本总个数里面的第几个。
营业执照副本的法律效力和正本一样,工商部门对经营者持有的副本数量没有限制,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一个或者多个副本。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扩展资料
申请增领需要的资料
1、企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名的《增领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原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