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该怎么写
原发布者:hnkfltb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企业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组建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的下岗职工提供的一种较稳妥的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的种种歧视,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相关资料: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①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②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③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④
2.怎么办理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工作程序主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劳务派遣组织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 劳务派遣的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务派遣组织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在用人 单位面试考核合格后,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到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证。(3)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组织支付派遣 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派遣管理服务费用;劳务派 遣组织按《劳动合同》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并为派遣员工缴 纳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4)劳务派遣组织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员工 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或者接续,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有关 手续。(5)派遣员工被遣回劳务派遣组织的,派遣组织应组织员工开 展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尽快帮助他们上岗就业。
3.有么有办过劳务派遣公司的
劳务派遣报送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提出申请,并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由原来填报二份更改为填报一份。申请事由项统一填写“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许可”,经营范围内容较多的,可附A4纸填报;
2、申请报告应当包括必要性、可行性、人员配备、服务计划等内容;
3、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公司章程(已注册的企业去工商局开具)
5、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当提交房屋出租印花税和住建部门核发的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并加盖菱形查询章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名册、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表格)
8、申请企业除提交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同时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9、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被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注明:以上申请材料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出示原件并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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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办理劳务派遣
办理劳务派遣是需要满足条件之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办理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
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2、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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