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住房公积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一、单位向有关机构缴纳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扩展阅读: 1、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属于职工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承担一部分,由个人负担一部分,统一由企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
2、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账户。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3、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2.企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单位向有关机构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二、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三、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扩展资料 新会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的一项条例,且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会计准则。
3.缴纳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贷:银行存款
1、会计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的计量单位可包括,劳动计量,实物计量,货币计量。
2、会计的基本特征,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核算法,分析法,检查法。
4.请问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5.每月扣公积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1、计提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2、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3、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1] 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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