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校长的名义写一则暑假放假通知,公文格式 版头,主体和版记部分
规范性公文不能以个人的名义行文,以校长的名义下通知可以不受各式限制。
本文试对公文写作中的常见错误进行分析。一、版头部分 版头部分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版头部分常会出现发文字号编写方面的错误。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为其制发的公文所编制的顺序代码,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一)发文机关代字易混淆 发文机关代字是发文机关名称的简缩语,应选用发文机关名称中最能反映机关属性的字词作为本机关的代字。比如,宁波市人民政府制发的公文,发文机关代字为“甬政”;宁波市教育局制发的公文,发文机关代字为“甬教”。
但若简缩不当,就容易造成混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比如,“鄞州高级中学”的发文机关代字就不能用“鄞中”而应用“鄞高中”,因为还有“鄞州中学”,用“鄞中”就不能分辨了。
再如,“华东师范大学”的发文机关代字就不能用“华师大”而应用“华东师大”,因为还有“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二)括号使用不当 新《格式》明确规定,“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如“甬教〔2013〕5号”。
而像“*教(2013)第12号”中的年份使用圆括号标示,则是错误的,应改为“〔2013〕”。(三)序号编写不当 新《格式》明确规定,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不加“第”字。
则上引“*教〔2013〕第12号”,就应去掉“第”字,改为“*教〔2013〕12号”。二、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附注、附件组成。
(一)标题拟写不当1.文种错用。选择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和要求、文种的适用范围、行文关系来确定,不得混淆使用。
(1)请示与报告混用。请示与报告虽然都是上行文,但是二者有不同的用途和要求。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必须事前行文,上级收到请示必须答复。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可以事中行文,也可以事后行文,不需要上级答复。
在写作中,请示与报告混用的例子如:①《**公司关于举办技术交易会开展技术协作活动的请示报告》,②《**学校关于购买冷冻机的报告》。从标题中的事由来看,都是请求上级批准某事项,因此应将①中的“报告”去掉,②中的“报告”改为“请示”。
(2)请示与函错用。请示是上行文,函是平行文;请示是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请求批准,函可用于向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请求批准。
比如,北仑职业高级中学向北仑区教育局请求拨款建造宿舍楼,就应该用“请示”,因为北仑区教育局是北仑职业高级中学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若向北仑区财政局请求拨款建造宿舍楼,就应该用“函”,因为北仑区财政局与北仑职业高级中学之间无隶属关系。(3)批复与复函错用。
批复是对请示的答复,由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对下级使用;复函是对来函的答复,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比如,《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造水闸拨助经费的复函》,发文机关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主送机关是北仑区人民政府,两者是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所以正确的标题应该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造水闸拨助经费的批复》。
2.事由拟写不当。公文标题的事由是对公文内容的高度概括,要求准确、简洁。
常用的结构是“关于******的”。有些公文标题的事由部分表述繁复,意思含混或缺少“关于”二字。
比如:①《**公司对非法倒卖建筑材料的***开除公职的通报》,②《**市安监局关于向各有关单位宣布全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①的错误是缺少“关于”二字,应补上;②的错误是表述繁复冗长,可改为《**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3.发文机关和事由位置颠倒。“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的结构顺序不可颠倒,如《关于**公司同意分厂成立销售部的批复》,应改为《**公司关于同意分厂成立销售部的批复》。
(二)主送机关拟写不当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1.主送多个机关。
新《条例》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比如,《**职业学校关于解决学生宿舍建设资金的请示》,主送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显然存在多头主送的错误,正确的主送机关应当只写“市教育局”。
2.主送领导个人。新《条例》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
比如,《**电子工业学校关于解决教师编制问题的请示》,主送机关是“**局长”,应当改为“**教育局”。(三)正文拟写不当1.缺少过渡句。
过渡就是文章中前后内容、段落之间的衔接与转换,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如果没有过渡性的文字,段落的转换就会显得突兀,文章的意思也不会贯通。
比如,一份会议通知,开头部分写明“根据……拟召开**会议”,主体部分交代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但是,在开头部分与主体部分之间缺少过渡性文字连。
2.在有“眉手”的公文中,下列格式属于公文版记部分的是
主体是指从公文的抬头(现在叫主送单位)开始,一直到公文的落款的内容,是公文的主要内容。版记主要包含主题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等内容,有时候也包括抄送单位。版记部分大多用两到三根横线将内容要素分隔包括,放在公文的末页。
中共**市委
关于*************的请示(标题)
*********:(主送单位) ************************************************************************************(主体)
中共**市委(落款)
2013年*月*日(成文日期)
以下是版记(各行用横线隔开,没有扫描仪,要不直接图片会更直观)
主题词:文件改版 党的机关 通知
中共**市委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3.公文版头的作用是什么
公文版头的作用在于体现了公文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是公文写作中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
规范要求:
公文的格式,分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共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18项要素组成。
版头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为版头。包括份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扩展资料:
发文机关标志是公文版头部分的核心,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半部,字体要庄重、规范、美观、大小适度(一般应小于上级机关的字体大小)。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二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可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主办机关排列在前;也可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其发文机关标志可并用少数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刷,少数民族的文字排在汉字的上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第三节 公文格式
4.行政公文的版头部分怎么写
版头部分又称文头部分在行政机关公文首页,置于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
版头部分通常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构成。1.公文份数序号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一般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文。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文件要注明密级,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普通文件,没有这个项目。公文需要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间的限度。公文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有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又称公文编号,是发文机关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如**文件“国发[2004]3号”中,“国发”是发文机关代字,“2004”是发文年份,“3号”为文件序号,表明这份文件是**在2004年度制发的第3号文件。
如果一个机关的文件数量较多,还可以在发文字号中加上一个类别标志,反映文件的业务内容或归宿。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即可。
发文字号应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插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6.签发人签发人是指代表机关签发公文意见的领导人姓名。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