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魂的英语单词怎么写
怎样才能记好英语单词怎么写?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9-6-13 11:20
比如说apple(苹果)就可以这样记A-P-P-L-E。可有一些背不下来,比如说comqutr(电脑)背到u就忘了下面一个单词是什么了
单词这样背
第一条,就是:一定要每次都大量地背。因为自己不比别人聪明,所以背完单词,别人忘掉五分之一,自己决不会比别人忘得少。然而,别人每天背十个单词,自己却可以背一百个,忘掉五分之一,还剩八十个,是别人最聪明状态下的十倍。每天一百个是最低限。其实背到后来您会发现这个要求并不高,一个月后,您可能自然而然地就背到三百或者五百。
这四百个要分成四组来背,上午三十,中午十个,下午三十,晚上三十。第二天早晨复习以前没背下来的词。背的时候,要一目十词(注意,是十个而不是更多或更少),不要认认真真背,因为没有认认真真的时间。一边看一边读每个词的读音,默读也成。看完后回忆一遍,回忆不起来的再看。这次背的目的在于留下个大概印象,下次看见能知道这个词,所以背到大部分都能回忆得起来就成了,把剩下的词单独抄出来。
背单词捷径的第二条,就是:背字典!为什么要背字典呢?因为字典上每个词的解释比较全面,而且相同字母开头的单词都集中在一起。不是什么字典都可以拿来背的,一定要找只包含自己想背的词的字典。另外,最好有英文方式的解释和例句。而且,一定要有音标!如果是为了考TOFEL或者GRE,注意要选美音音标的字典。一般教材课文后面的词汇表都是为那些认认真真听课的好学生准备的,想走捷径就千万不要去背那些东西。
背字典的时候,按开头字母(Z,Y,X,Q,J,K,U)(V,W,N,O,L)(FG,IT,HM,BDE,R)(C,P,S,A)的顺序背,其中C,P,S,A每个都要分三部分背。这样背有几个好处:(一)能增加成就感,提高兴趣。至于为什么,您翻翻字典就明白了。;)(二)便于清楚地知道那些单词已经背过,那些还没背。(三)能先把最基本的词先掌握。三万单词里,分为三个等级:三千到四千,八千到一万,两万二到三万。也就是说,您得分别准备三本字典。这几个等级之间各自有非常不同的特性,所以需要分别用不同方法背。俺当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在从一万到三万之间走了一段弯路,浪费了一些时间,不然或许能突破到五万吧。;)
所以,背单词捷径的下面这条就有了三个分支。背单词捷径的第三条,就是:和单词多见面。一个单词能不能记住,取决于和它在不同场合见面的频率,不在于每次看着它的时间长短(同样规律也适合于泡MM;))。一般想记住一个单词,每星期要和它在*不同场合*见三到四次面。俺在上文中提到大量背的时候,不要抠某一个字记住与否就是这个意思。因为是否一见钟情都是无所谓的,关键在于有更多不同类型的见面机会。不过,根据要背的单词的等级不同,增加见面机会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2)第一个分支:瞎听!三千到四千这个等级,是非常常用的单词,而且几乎囊括了表达最基本思想所需要的一切词汇。每篇文章中百分之八十都是这些词汇,而且这些词都是最基本的语素(或称"词根"),就是分割到最小无法再分割,互相之间也没什么类似之处的东西。对付这些词的最好方法,就是进行大量的,不间断的,简单的初级听力练习。因为阅读材料中,还有百分之二十其他词汇,所以光凭这个等级的词还看不懂那些阅读材料。但是听力练习都是最基本的对话,而且发音一般很标准,多听能够增加单词的重复率,而且可以为以后背八千到一万那个等级的词打下语音基础。
听的时候,要分精听和泛听两部分。精听当然是指每个词都要弄懂,俺着重讲一下泛听(饭厅?;P)。泛听是最重要的,因为掌握语速和语调,以及总体印象都要靠泛听。而这些都是背八千到一万等级单词的基础?泛听能够让经常用到的词(也就是那些最必要掌握的词)把您的耳朵磨出茧子来,让您模模糊糊听到个音就能反应出它是什么意思。泛听中您听到的词,才是您真正应该记住的词,所以别害怕精听的时候什么都听不懂。到底什么是泛听呢?泛听,就是说您听的时候,精神要分散,要一边干着其他事(比如撮饭或和别人大声讨论撮饭;)~),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泛听一定要见缝插针,一有机会就听着,最好耳机不离耳朵。;)而精听的意义就在于找出您没听清的那些词。啊哈,那就是您背过但还不熟悉的词了。:)把这些词单独记在
很高兴回答楼主的问题 如有错误请见谅
2.英语书英语单词怎么写
英语书的英语单词:English book。
English英 [ˈɪŋglɪʃ] 美 [ˈɪŋɡlɪʃ] n.英语。adj.英语的;英国的;英格兰的;英格兰人的。
book英 [bʊk] 美 [bʊk] n.书;卷;课本;账簿。vt.& vi.预订。
English book英 [ˈɪŋglɪʃ buk] 美 [ˈɪŋɡlɪʃ bʊk] 英语书。
English book的用法示例如下:
1.My English book on the desk is gone.
我放在桌子上的英语书不见了。
2.Yes, a Chinese book and an English book.
是的,一本语文书和一本英语书。
扩展资料:
其他书的英文:
1.geography地理书
2.phyhistor book历史书
3.Chinese book语文书
4.magazine杂志
5.science-fiction科幻小说
6.play剧本
7.thesis论文
8.essay散文,论文
8.comic漫画
9.cartoon卡通
10.newspaper报纸
3.艾薇儿的英文怎么写
艾薇儿·瑞摩娜·拉维妮(Avril Ramona Lavigne) 是一位加拿大流行摇滚歌手、歌曲创作者及演员并以“滑板朋克”出名。
艾薇儿的歌迷们认为她是—— 标志性的: Avril对音乐、时尚、个性以及性感的定义被年青人所普遍接受和模仿,而她则是领头人。 可信的: Avril是难得一见的集演唱、创作、表演于一身的艺人,她富于激情活力而又充满深度。
世界性的: Avril的吸引力是跨越年龄、性别、地域和文化界线的。 处事态度: 积极向上,充满乐观精神,但没人是完美的,所以有时也会情绪低落。
中文全名: 艾薇儿·拉维妮 英文全名: Avril R. Lavigne 英文发音: lah-VEEN 出生地: 加拿大安大略省,纳帕尼镇 生日: 1984年9月27日 父母: Judy Lavigne; Dad: John Lavigne 兄弟姊妹: 哥哥Matt,小妹Michelle 身高: 5'1" (160.3 cm) 星座: 天秤座 绰号: laven 头发颜色: 褐色 眼睛颜色: 蓝色 国籍: 加拿大 爱好: 滑板、唱歌、写歌、冰球 吉他 宠物: 一只名叫“Sam”的迷拟小笨狗 纹身的地方: 胳膊、腹部和耳朵 婚姻状况: 已婚 喜欢的工作: 警察 最喜爱的食物: Pizza 最喜爱的电影: "Miss Congeniality"、"8 Mile" 喜爱的演员: Sandra Bullock、Tobey Maguire 最喜爱的歌手 :Alanis Morissette 最喜爱的品牌:Dickies, Osiris 最喜爱购物的地方: Tillys, Pacsun, Hot Topic, or any skateshops 最爱的颜色: 红色和黑色 最爱的运动: 冰球、滑板 音乐制作人: Sum 41, Beach Boys, Alanis Morissette, Goo Goo Dolls, Matchbox 20, System of a Down 最喜欢的旅行的地方: New Zealand, Sardinia, Amsterdam 艾薇儿中文网:/index.php 绝不平凡!这对Avril Lavigne而言已经算是温和的形容词了。她是一个朋克女子、一个爆发力十足的灵魂,一个狂野不羁的女孩。
她是那种大约两岁左右,就能够以声音引起人们激赏的怪胎。她是那种没办法乖乖坐在课堂上,但是却充满了自信和决心,并且一个人跑到纽约和洛杉矶去磨练创作技巧的小镇女孩。
她是那种完全靠着自己的力量,为了成功不计代价,思想前卫的十七岁叛逆青年。“我才刚出道,我要清楚地做自己,我写出自己的感受,从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想,”Avril坦诚。
“我要穿出本色,做出本色,唱出本色。” 很明显地,Avril生来就是为了这些疯狂的事。
身为排行中间的老二,却“老是想成为注意力焦点”的小孩,她注定要离开加拿大安大略省那个人口只有五千人的小镇纳帕尼(Napanee)。“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我站在床上,就像它是舞台一样,我扯着喉咙大声地唱,想像有好几千个人围绕着我。”
从卧室开始,不论何时何地她都可以唱,像是在教堂里唱圣歌,或是参加音乐节,然后在展览会和歌唱比赛上表演乡村音乐,直到她被Arista唱片所发崛。 在送出去给各唱片公司她唱歌表演的录影带之后,她得到Nettwerk唱片公司的回覆,并告知她希望跟她签下试唱歌手的合约,这是她期待已久能够让她离开这个小镇的大好机会,“后来他们也要我帮忙写词这点很吸引我,于是我搬到纽约,因为我要和他们共同创作一段时间。”
这个发展听起来很简单,不过命运的发展却让Avril从此改变。“有一天,一个Arista的人来录音室听到我录音,后来他马上就请”LA”瑞德(Arista的老板)来听,”她继续说:“我就为他唱了两首,结果他马上就要和我签约,我还没机会和其他唱片公司谈呢,不过这状况真的很少,我是说,有人花了10年才谈到合约,所以我真是非常非常非常幸运!” 让”LA”瑞德和所有员工感到兴奋的是Avril生气蓬勃的鲜明个性和纯真的魅力,以及嗓音酷似娜塔莉和莉莎洛普的甜美流行、和艾拉妮丝莫莉赛特和蔻特妮勒芙的狂放不羁。
“虽然有人这么说我,也不会让我改变,”她说:“我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我只要做我自己,我也不会去学别人,我不是坏孩子,我只想要每天高高兴兴的过日子还有诚实做自己就好,真的很希望,大家能看到这一点。” 十六岁时,她搬到曼哈顿着手进行她的首张专辑。
Avril投入创作过程。“我热爱创作,”她解释道。
“当我心情不好或是真的需要脱离那种情绪的时候,我会拿起吉他。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吉他就是我的治疗师。”
尽管在纽约的管制时期中,Avril实际上是住在录音室里,但是她的努力一开始并没有获得回报。“我开始和这些才华洋溢的人们工作,但我就是没有那种感觉;那些歌曲并不能代表我,”她承认。
“接着他们开始提到要找人写歌给我唱,但是我得自己动笔才行。我得做我自己的音乐。
那时候压力真的好大,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放弃。”相反地,她飞到西岸去了。
洛杉矶给了她所需要的崭新开始。 就是在那儿她遇到了制作人兼创作者克里夫麦格尼斯(Clif Magness),“我就像是,‘耶!我找到我要的人了!’”她燃起了热情。
‘我们实在太合了,因为他只管让我当头头,他真的了解我,而且让我做自己的事。’在麦格尼斯以及后来加入的制作小组“母体”(The Matrix)的掌舵下,为《Let Go》所写的歌曲开始陆续出炉。
很快地,Avril也与曾经捧红莎拉克劳克兰(Sarah McLachlan)、蒂朵(Dido)、“酷玩乐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