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写我最爱做的一 件事300字三年级
我最爱做的事就是画画。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就会去画画。因为我喜欢画画。
那一天,上美术课的时候,美术老师叫我们画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我一听到画画就很高兴。
我想画一张家乡的新貌,我开始画了,先画上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再画上高高的楼房,楼房前是宽阔的马路,可是我忘了怎么画汽车,我想了想,还是想不出来,忽然看见了老师,就想去问老师怎么画汽车,我的胆子小不敢问老师,但我又想不出来办法来,没办法,只好壮起胆子去问老师。老师来了,我就问老师汽车怎么画,老师告诉了我,我就会画了,再把风景画上去,又涂了漂亮的颜色,我把画交给了老老师,老师看了,笑着说:“你的家乡真漂亮,你画得很好。”
我心里想:“做任何事都不是那么简单,一定要用心去做才能把它做好。”
从那以后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我越来越喜欢画画了。
2.我喜欢做的一件事:包饺子 作文300字
今天,妈妈教我包饺子。
先把面皮放在手上,再沾一点水,然后放上肉陷,最后按住两边,这样一个饺子就做了。可是,我放上去的肉陷好象很不听话,我按住左边时,右边的肉陷冒了出来,按住右边时,左边的肉陷又冒了出来,我双手同时按住,哈哈,肉陷可别想再跑出来了,正当我得意时,饺子的“肚子”破了,肉陷好像对我说:“你是包不住我的!”我只好赶紧再拿一张面皮,给饺子再穿一件“衣服”,这样我包的第一个饺子就做好了。看看妈妈包的饺子,再看看自己包的,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呀!
经过我的反复练习,在妈妈的帮助下,我也总算能包出一个像样的饺子了。
我相信,只要认真地、不懈努力地做一件事,就一定能做好。
3.一篇《做自己喜欢的事》的作文300字
我的爱好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在书中寻找乐趣,在书中丰富自己的大脑,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呀喜欢看书。因为书能给我带来乐趣和知识。我家里的书很多,有《窗边的小豆豆》《弟子规》《月亮宝石》《金色少年》等等。每一本书都会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和知识。虽然书本不会讲话,但是它像个有无穷知识的小精灵,都会给我带来力量。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能给人类带来许多科学、天文、地理、历史等知识。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的读着《皮皮鲁和病菌老大》,我完全被这本书丰富多彩的内容而吸引。连妈妈喊我吃晚饭的声音都没听见。那时的我正在知识的海洋里游泳。妈妈又大声叫了我几声后,我才在知识的海洋里如梦苏醒,我才去吃晚饭。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认识了许多不知的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开动了我的脑袋,所以,我要更加勤奋的读书。
4.我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300篇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
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
“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
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体会出做人做事的道理。
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5.写一篇作文,题目,我喜欢做的一件事400字
我会游泳,会骑车,还会弹电子琴……但我最喜欢的事是玩电脑。
小时候,小叔叔就利用家里的电脑教我和姐姐学着用电脑写日记,那可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可要学会玩电脑,对我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我要学的是智能拼音打字。
开始学打字了,小叔叔对我说:“我们从认识键盘开始学习玩电脑的方法。”我先去认识键盘上的26个字母的排例顺序,认识了排列顺序还不够,还要求在不看键盘的情况下用手指准确的敲打键盘上的字母。这下可难倒我了,凡想学打字怎么这么难呀!我真想打退堂鼓。这时小叔叔对我说:“半途而废是不会成功的。”我牢记他对我说的话,振作精神,重新开起电脑敲打键盘。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的努力下,我终于学会了智能拼音打字,并能用电脑写日记,写作文,还会画出自己心爱的图画。
用电脑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它增长了我的知识,给我许许多多的快乐。
6.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作文300字以上
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高高身材,不胖不瘦,额头上有几丝浅浅的皱纹,脸上常常挂着微笑。
妈妈为人善良,她从小就教导我做人要诚实,待人要宽厚,从小就来培养我好的品德。
记得有件事我总是忘不了。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太阳像个大火球烤着大地。我做在房间里,不停地扇着扇子,但汗珠还是不停地滚落下来。我对妈妈说:“妈!天气太热了,热得要命!我想吃冰棍。”妈妈说:“走,我带你去买些冰棍。”说着便拿起钱包。
到了买冰棍的地方,我挑选了冰棍,妈妈从钱包里拿出了一张50元的整票递给买冰棍的叔叔,叔叔找完钱,我和妈妈便匆匆回家去了。
回到家,妈妈把找回来数了数,自言自语地说:“咦?不对呀,一共是7元钱,怎么找回45元?”我一听,高兴地说:“太好了!买冰棍的人真糊涂了,找多了3元。妈妈,那2元给我行吗?”妈妈瞪了我一眼,生气地说:“多找了2元,我们应该送回去,不能贪图那些小便宜!再说,人家卖冰棍多不容易呀!”说完,妈妈冒着火辣辣的太阳,把3元钱给人家送去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睡不着,想起白天的事情,忽然明白了,做人要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不能因为眼前的一点小便宜,做出一些对不起人的事。这件事对我有了很大的教育,我爱我的妈妈,我打心里佩她。
7.作文: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
古人说:「一日不读书,则言语乏味;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
」阅读,不但是一种良好的休闲活动,还能学习许多新知,所以,阅读就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了。 现今社会,人才济济、精英无数,若无广博的学问,想要脱颖而出可著实不易,因此我从小就开始培养阅读的习惯。
小学时,课业轻松,我有很多闲暇可以读书,久而久之,渐渐喜欢上了此一休闲活动。 基本上,因应母亲的要求,我於各种类的书籍皆有涉猎,从刘墉、潘台成的心灵励志丛书,到畅销全球的哲学佳著,都是我喜爱的好书。
平日,功课我都在学校写完,因此有充裕的时间可以看书。 而书中曲折离奇的精采情节、栩栩如生的鲜明角色,则取代学校中的同学们成为我家中快乐的泉源。
假日要陪妈妈去逛街,或出门吃个饭,我也都会随身携带一本书,所谓:「手不释卷」嘛!有时我甚至希望妈妈逛久一点呢! 「纸牌的秘密」是我最爱的书籍之一。 书中神秘而兼具哲学性与故事性的精采情节,著实令我著迷、佩服。
其中有一段父子对话尤其令我印象深刻:「我们现在能活著都很幸运,因为你有两位父母,四位祖父母,八位曾祖父母,十六位曾曾祖父母……,少了他们其中一位,就不可能有你,而14世纪的黑死病又死了欧洲1/3的人口,那你可存活的机率是万分之一呀!」人生真是很奇妙,有些看似极其平常,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事,其实却是如此的不易。 阅读不但开阔人的视野,更能使我们日渐驽钝混浊的心灵逐渐清明。
唐朝贞观年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当时的皇帝就是赫赫有名的唐太宗李世民。 他当上皇帝后,依然勤读不懈,孜孜不倦,大臣们都劝他不要太用功,而他的回答是:「开卷有益」。
我与他同感,读书真的是太好了。 就以写作来说,有言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连唐太宗都认同了读书的益处,那我何乐而不为呢?。
8.求作文:我喜欢做的一件事
我是一个小男孩,我的兴趣很广泛,我喜欢踢足球、打乒乓球、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刚开始可不是这样了,妈妈天天看书,还引导我看书。
慢慢的,我后来天天都看书,而且越看越入迷,因为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我懂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还让我知道许多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还让我明白了许多狡猾,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动物:狡猾的狐狸、凶恶的狼、骗动物的黄鼠狼……还让我从小就见识了精彩的世界。我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我的作文也越写越好了。
有一次,我看书有一个成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就问妈妈,妈妈说:“你不要老问我,其实,你书房旁边有一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字典,你可以去问它呀!”
听了妈妈的话,我三步并做两步来到书房,把这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问了起来。
一天,我看书还闹了一个笑话。这天,妈妈出去买菜,吩咐我等水开了,把热水壶拨掉电源。妈妈走了,我就拿起我最好看的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我突然闻见一股焦味,原来水早就烧开了,妈妈正好刚回来,闻到一股焦味,就问我:“是什么东西有一股焦味?”我说:“是水开了,我看书看得都入神了,热水壶的不开了,我都不记得拨,听我这一说,妈妈原谅我,说:“你这个小书迷,看得太入迷了,连开水烧开了都不知道。”
看书给带来了许多无穷的知识,我爱看书.
9.写一篇作文,题目,我喜欢做的一件事400字
我会游泳,会骑车,还会弹电子琴……但我最喜欢的事是玩电脑。
小时候,小叔叔就利用家里的电脑教我和姐姐学着用电脑写日记,那可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可要学会玩电脑,对我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我要学的是智能拼音打字。
开始学打字了,小叔叔对我说:“我们从认识键盘开始学习玩电脑的方法。”我先去认识键盘上的26个字母的排例顺序,认识了排列顺序还不够,还要求在不看键盘的情况下用手指准确的敲打键盘上的字母。
这下可难倒我了,凡想学打字怎么这么难呀!我真想打退堂鼓。这时小叔叔对我说:“半途而废是不会成功的。”
我牢记他对我说的话,振作精神,重新开起电脑敲打键盘。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的努力下,我终于学会了智能拼音打字,并能用电脑写日记,写作文,还会画出自己心爱的图画。
用电脑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它增长了我的知识,给我许许多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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