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加爵事件案情概述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004年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2004年2月26日 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马加爵 (7张)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2004年3月6日 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2004年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7时。
2004年3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 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云南省高级法院经复核认为,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因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4名同学残忍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意志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马加爵的辩护人关于马加爵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虽然符合事实,但马加爵罪行极其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
2.如何根据裁判文书写案例概述
国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适用法律,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
我国现行的裁判文书包括各类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裁判文书可以说是整个司法文书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能否做到司法公正,归根到底要反映到对案件的处理上,案件的处理则是通过裁判文书反映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指出,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是整个审判活动的综合再现。
总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最重要的法律文书。如果说裁判文书式样是裁判的骨架,语言运用是血肉,那么说理就是其灵魂。
说理也称论理,指法官或者法院在当事人(刑事案件中包括公诉人)举证的基础上,对某一特定案件事实如何认定、如何确定性质、如何分清是非(如何定罪量刑)、如何进行法律推理得出处理结论所发表的法律观点。概而言之,说理就是在裁判文书中阐明的判案理由。
一、裁判文书说理的特征1999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最高法院同月30日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指出,执行修订后的文书样式,改革诉讼文书的制作,要抓住重点,即在加大对证据的分析、认证和增强裁判的说理性这两个问题上下功夫。这里的重点归根结底是加强说理。
说理指判决理由,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但对判决理由这一概念,不同国家理解不一。
在我国它是指法院对案件的看法或对判决结果的法理分析。其特征如下:(一)是要害性。
人民法院制作裁判文书,不仅是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考察法官素质、检验法官审判实践能力的重要尺度。而裁判文书的核心、灵魂是其说理部分。
1999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通知中强调指出:“从总体上看,目前制作水平还不高,主要是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说服力不强。”所以,在裁判文书中,说理部分联系着事实和判决部分,这种承前启后的纽带作用决定着其在裁判文书中灵魂地位,重视说理,写好说理,实在是司法公正的题中之首,应有之义。
(杨立杰《论裁判文书的说理》) (二)是映证性。裁判文书的说理从属于以审判方式为核心的诉讼制度。
映证的是审判程序的启动、发展和终结脉络,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裁判文书,以说理为灵魂的裁判文书是案件审判的忠实反映。(三)是贯穿性。
说理贯穿于裁判文书主文的事实、理由两部分。裁判文书的事实、理论和结果三大部分相当于逻辑推理的小前提、大前提和结论,一件案件的裁判只有通过取舍证据、确定行为性质后,即通过摆事实、讲法理的说理方式,才能做出处理结论。
故说理应贯穿于裁判正文的全部内容。(四)是权力性。
说理是法官针对特定案件事实依照法律阐述的观点,且这种法律观点对当事人有明显的影响力。裁判文书的说理依附于审判权的运用,是法律适用的具体形态。
没有审判权的运用,就没有裁判文书的说理,从这个意义上说,裁判文书的说理是一种权力。(五)是时限性。
法官面对的是具体待决的案件,无论其性质及难易,均不容回避,且有时限的限制,不如学者的解释针对想象的事实关系,有充分的自由。二、裁判文书说理的主体与素材 (一)裁判文书说理的主体应当是法官,而不是法院。
对此许多西方国家是毫无疑义的,但在我国则是一个颇具特色的问题。众所周知,法院是一种组织,一个机构,本身不可能审判具体案件,只有通过法官的具体审判活动,才能得以实现法院的审判职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原则才能得以具体落实和体现。
理论上如此,事实上也应当如此。现今,法院独立行使审判职能多依赖于行政式的工作方式,其案件的决定权存在缺陷,一个案件经过开庭审理之后,裁决意见往往由合议庭报庭长审批,庭长报副院长审批,有的还要由副院长报审判委员会讨论,一系列行政式的审批程序,将直接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的核心地位掩盖了。
从而使主审法官说理不便、说理不清、说理不够成为附产品。强化合议庭职能,还权于主审法官,正是当前深入开展的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之一,而确立主审法官在裁判说理时的主体地位,正是还权于主审法官的必然。
最高法院蒋惠岭先生提出的法官中心论中指出:“我国司法法制现状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相差太远,人们包括法官自己,对法官应当在法院中获得的地位的认识不能够适应司法职能作用的增长,也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不过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法官当然是法院工作的核心。法官一日不成为法院的核心,法院便一日不能全面履行司法职能和赢得公信力,司法职能便一日不能成为依法治国的中坚,而法院一日不能赢得独立、公正、权威的地位,法治国家便一日不能实现(蒋惠岭《初论法官中心论》)法官中心论对解决上述说理主体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官中心论就是要求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职能为中心的法院。
作为司法制度理论的一部分,法官中心论是法院司法职能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要求。” 明确主审法。
3.公诉书怎么写
公诉意见书格式及实例 格式 **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被 告 人 案 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60条、第165条、第169条之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综合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 月 日当庭发表。
4.哪位能帮我根据案情写起诉书、答辩书及判决书呢
晕,你是在做模拟法庭吗? ^_^ 因为判决书是法官写的哦!答辩书是被告写的,原告只写。
. 回去找下资料吧! 格式上网也有, 写就要自己写啦,学习嘛,自己动手记得牢啊 起诉书格式 -------------------------------------------------------------------------------- X事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答 辩 书 答 辩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电 话: 被答辩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你会受理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______合同纠纷引起的争议仲裁案,答辩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你会转来的仲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现就被答辩人向你会提出的仲裁请求,提出答辩如下: (此处为具体内容) 此致 运城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民事判决书 (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思)。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