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地考生借考申请怎么写
借考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
各省、市、自治区都有专门的规定。需要借考的考生,必须提前与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索取借考的规定,按借考的要求提前办理好各种手续,以免耽误借考,或者因为借考而影响备考。
为了使借考的考生和家长心中有个谱,我们把湖北省和北京市关于借考的规定介绍如下,仅供参考: 1.因公集体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市、自治区职工及其职工子女,申请在我省借考的,须持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的证明,向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借考报名手续。统考后两天内由借考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试卷密封,连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体检材料以及其他档案材料挂号寄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2.户口在我省,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在外省、市、自治区借考,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户口在我省因特殊原因在外省、市、自治区借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到外省借考,征得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同意后,经省招办批准出具证明,方能到外省、市、自治区联系借考事宜。因我省与上海、广东所采用试题不同,我省考生一律不在上海,广东二地借考。
报考英语和体育专业的我省考生一律不在外省借考。 3.外省考生,因特殊原因在我省借考,须经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同意并出具证明,可在我省借考,直接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借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