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审办法怎么写
参照别人的吧。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2010-09-21 10:46:53)转载标签: 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
第二条 我校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和预算由教育部确定下达。
第三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第二章 评审对象
第四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章 资助标准和评审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我校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注册学生。
第四章 申请和评审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递交《华北电力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做好评审,并将初评名单与学生材料报送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根据教育部当年度下达到我校的名额,提出我校当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等级,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 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九条 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各种资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十条 在受资助期间,受助学生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将终止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09-2010学年度开始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2. 评审意见如何写
根据优点与不足来给出最后结果或评分。
或许可以把评审意见分开来考虑。顾名思义,评-审-意见。也就是首先要指出对方的优点与不足,然后根据优点与不足来给出最后结果或者评分,最后作为专家给对方一些指导意见和建议。
鉴定的专家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代表作的实际水平和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作出恰如其分的公正评价。
如果是评标过程中的评审意见可以由组长牵头,所有评委一起讨论写。如果是对评审专家的工作评价是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出具,一般都是说好不说坏。
3. 管理评审报告怎么写
1. 质量方针,目标,手册及程序文件的持续有效性,适宜性及充分性,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正在实现,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业绩是否达到、完成或超过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要求;
2. 实验室的日常监督情况,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一年来管理与监督的状况,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3. 有关的审核结果
a) 实验室接受外部机构的审核情况
b) 内部审核情况。
4. 纠正和/或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情况;
5.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情况
6. 实验室间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的比较及相应工作效率比较;
7. 管理人员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8. 客户的投诉或反馈;
9. 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的情况
10. 实验室人员培训工作的效果和关键人员的能力保持情况;
11.实验室这段时间出具报告的情况
12.改进的建议;
13.其他日常管理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