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叫诡辩
诡辩 特征 ①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②无理狡辩。 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
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
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
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
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
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
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
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
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
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
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
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
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
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
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
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
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生攻击。
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
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
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 “诡辩”一词在我国可查的文献。
2. 怎样学习诡辩术
诡辩 特征 ①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②无理狡辩。 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
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
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
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
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
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
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
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
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
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
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
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
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
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
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
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
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生攻击。
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
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
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
3. 哲学经典诡辩
芝诺是古希腊一个极善于诡辩的哲学家。他的一个众人皆知的“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诡辩是这样的:阿基里斯是古希腊神话中善跑的英雄。假设乌龟先爬一段路然后阿基里斯去追它。芝诺认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前者在追上后者之前必须首先达到后者的出发点,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于是前者又必须赶上这段路,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由于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距离可依次分成无数小段,因此阿基里斯虽然越追越近,但永远追不上乌龟。
当然,这个结论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但奇怪的是这一论证在逻辑上却没有任何毛病。
在古希腊,还有一更妙的诡辩是这样的: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这同样是实践上错,逻辑上对。
对于诡辩怎么看,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实践角度去评价它,总是根据事实去说它是错的,这种评价其实是没有真正理解那些古老诡辩家的意图。那些诡辩家自己也知道这些诡辩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他们也并不真的想否认事实,谁也没有这么傻,真正傻的是那些认为诡辩家是犯傻的人。那些人傻就傻在不去想一想诡辩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其实,“实践上错,逻辑上对”这一结果是为了说明,思想的情况和事实的情况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分别有着不同的用处。例如,逻辑定理与事实就常常不一致。有一条逻辑定理说的是“随便一句假话都能推出任何一句话”,这听上去十分荒唐。结果真的有人就要英国大哲学家罗素证明从“2+2=5”推出“罗素是教皇”。深邃无比的罗素做出了如下的证明:假定2+2=5;等式的两边各减去2,得出2=3;易位得3=2;两边各减去1,得出2=1;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但既然2=1,教皇与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
这个结论,有人说是笑话,如果是这样,应当说是一个很深刻的笑话。由此,的确可以悟出,思想和事实是两回事,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实际上这并不很难理解,我们在数学中讲到的点、线、面、平行线、三角形、圆形等等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思想中的理想化的东西。思想与事实的联系只是表现为思想可以应用到事实中去。前面讲到的那两个诡辩只是给错误想法敲敲警钟,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们的确很荒谬。
4. 到底什么叫诡辩术
什么事情都能说的符合自己的心愿,狗屎都可以变成吃的,这叫诡辩。
苏格拉底就是诡辩大师,中国的唐人写的 鬼谷子阴阳符 之类都是诡辩书。
需要哲学根底,需要心理学根底,需要尽量多的知识。
以上3点缺一不可,中国,知道的没有。严复等人类似,但是还不能称呼大师。
国人基本被和尚老道尼姑的满足统治阶级利益的和平策略同化了,可能连和尚都不知道自己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反 皇帝的肯定会被除掉的。必须的这是,宗教的力量是可怕的。
所以在国内没有诡辩术大师,有的只是一群连看着小偷都不敢上前却说女孩脱衣照相违反道德的所谓知识精英,其实就是垃圾,没看着唐骏么,身边都那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