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的判决书的格式该怎样写
X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6]X法刑初字第1号
被告人徐X,男,XXXX年X月X日生(16周岁),男,汉族,XX省XX市人,初中文化,无业,家住。。,XXXX年X月X日被逮捕,现在押于XXX市看守所.
被告人徐X盗窃一案,由XX市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庭,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指定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经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XX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X多次盗窃,价值7000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本院提交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先后多次入室盗窃,价值7000多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证实,并经当庭质证,本院予以采信.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处理上应教育为主,惩罚不辅.应依法从轻处罚.但属多次且系入室盗窃,赃款物被挥霍,未能退赔,可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意见与本案事实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徐X对起诉书指控的盗窃事实无异议,但辩解所得赃款招待朋友花掉了,非自己一人花掉的。本院认为,其辩解不影响本案定罪,相反,如此大额赃款,对一名未成年人用赃款招待朋友,实属挥霍。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系未成年人;2.认罪态度较好;3.系初次犯罪.综上,建议从轻得罚.其辩护意见与事实基本相符,量刑时予以考虑.但辩护意见不是本案的全部量刑情节,本院量刑应考虑本案的全部情节.
本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作案,价值70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17第第1款、第3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刑期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后次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上诉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提交上诉状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审判长XXX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XXXX年X月X日
2.判决书怎么写
刑事判决书的格式:***人民法院刑 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 定罪判刑的,表述为:“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被告人***无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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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写法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 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第二, 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思)。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4.判决书如何写
根据>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你朋友属于盗窃公私财物,关于数额的确认是以被盗物品的市场价值来定的,关于数额的情节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你朋友一般情况下会判刑8年左右 关于所盗物品的价值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司法解释 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
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8、不属于馆藏三级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1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 (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
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
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 (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
(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
5.怎么写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范本录入:爱哭的鱼
6.刑事判决书范文怎么书写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