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人员如果弄丢了报销单怎么办
最常用的办法,如果可以找到开票单位,让他们帮忙复印一下他们留存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丢失,凭此入账”并加盖他们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你们凭复印件入账。如果票据太多找不回来,或者开票方为餐馆、酒店,平时开票太多不好找相关的存根,你就写说明,之后找经办人签个字,证明确实有相关的费用,再找领导签个字,履行一下审批手续,之后凭说明入账。
另外如果你们单位非行 政事 业单位或国企,出差、招待产生的费用没有过于严格的报销制度,可以去找金额相等的发票来抵。但是这个方法不推荐,毕竟是作--假
2.怎样写遗失报销单据的说明
一般单位有统一的格式要求,问问会计,如果没有,上网搜一个,就是说明报销的情况什么的就可以了,领导和财务主管什么的都要签字的或者,可以去开发票的单位要个复印机盖上他们的公章什么的也是可以的根据《托收统一规则》,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单据在寄送途中的遗失是不承担责任的。
因此对贵司所提及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由于您的问题中未提及详情,只能根据经常发生的情形进行解答。
首先,如果银行能够证明单据是在寄送途中遗失的,则银行不承担责任,而无论该些单据是何等单据。 其次,如果单据是在银行保管中而不是寄送途中遗失的,则银行应当承担因未尽谨慎注意义务而代理不当的责任,银行负有责任。
贵司可以委托人的身份起诉有关银行,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具体交易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则贵司应当区别情形对待:第一,如果客户急切等待该货物,且客户信誉良好,愿意无提单付款,则贵司可以托运人的身份,要求承运人(船公司)将货物凭贵司指示交付给客户。
第二,如果单据没有完全遗失(这在实践中是正常的,因为银行在托收业务中一般都是将单据分成两批分别寄送),则补做有关单据,要求客户付款。第三,要求银行配合出具付款保函允许客户先提货。
银行在这种情形下因涉及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一般愿意配合督促客户提货,并愿意为客户的付款承担保证责任。第四,在单据全部遗失,且客户信誉欠佳又拒绝提货,或要求先提货再付款,而银行又不愿意配合的情形下,一方面要及时与船公司联系控制货物,另一方面准备起诉银行。
当然,在单据遗失的情形下,无论何种情形都要立即联系船公司以控制货物。这样才能减少损失,同时也没有损害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3.怎么填报销单
首先想更正下楼上的说法:
没有发票并不是不能报销入账的会计准则是要求如实反应业务的发生及结果的
税法规定是合法的票据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这是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并没有规定无正规发票连账都不得记的现实中很多会计混肴这两件事
搞得神经兮兮其实大可不必实际工作中一些小小不然
根本无法取得票据的业务
完全可以如实自制凭证入账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纳税调整就可以了
反倒给税务以真实当然如果额度巨大对税影响太大那当然要一定有票的
否则你调整得起吗这是我工作几年来的一些经验也可能不成熟
希望探讨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