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新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 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2. 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87号)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填写的项目应齐全,否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3. 手写发票怎么写
填写付款单位、收款单位、金额、年份。
手写发票填写要根据发票上的内容填写,客户名称、时间、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根据一一对应写上去,记住不能错别字,不能涂改。 手写发票填写注意的事项: 1、公司名称、地址;(左上角)开票日期(右上角)。
2、销售货物的名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1353937称(第一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写含税价(数量乘单价)。合计栏要大写和小写金额一致。
3、如果是配件一批的话要另外填写清单。 4、填写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等名字。
5、盖财务专用单在第二联的开票单位(盖章处)。 6、如果是裁剪式发票,那就要按你所开金额来剪。
7、送外单位的是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留给会计做帐用,所以一起剪下来。 扩展资料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
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4. 纳税人的购票申请怎么写
一般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应携带《发票领购簿》及税控ic卡,填写《发票领购及信息变更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向发票窗口提出申请: (1)购票员身份证明; (2)购票员临时发生变化,应提供临时购票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注明临时购票员身份证明号,对无单位介绍信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办理;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纳税人需临时变更领购发票种类(指行业种类、金额版别)的应持临时变更领购发票种类的书面申请; (5)纳税人因经营规模扩大以及经营业务的拓展等,需对原票种核定中的有关信息(购票员、购票种类、购票数量)进行一定时期调整的,须重新填写《申请发票领购簿及票种核定审批表》,并携带税务机关要求的证件资料到发票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信息的重新核定。
(6)按规定须预缴税款的应持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购票员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上的金额付款,或凭《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专用缴款书》、《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电子)转帐专用收据》办理交费或转账结算; 购票员提票时应出具身份证明,同时必须当场查验,并在税务机关要求的单据上签字确认,登记身份证号码。
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携带物品 1.金税培训证书及服务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发票领购簿》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5.当月第二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要提供预缴“增值税缴款书”第六联原件 采用“批量供应”方式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在剩余票量少于本单位“每次领购最高数量”的20%后方可购票,购票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6.截止购票当日防伪税控系统生成的“普通发票汇总表”。有主、分机开票的,主、分机都要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章无效; 7.截止购票当日,上一次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明细表”,包括“正数发票清单”、“负数发票清单”、“正数作废发票清单”、“负数作废发票清单”,此类报表由防伪税控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开具了哪类发票,就提供哪类发票清单; 8.其他项与购买专用发票一致。